关于开展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评审时间2015年9月-12月)
关于开展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评审时间2015年9月-12月)
各处、科室、东院、东山院区: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我院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聘范围:(须2015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
(一)参加学校统一评聘的人员:
1、附属医院固定编制、流动编制人员(不含培训医师)申报评审教医研、护技药岗位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教学或科研岗位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附属医院固定编制人员参加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初级资格证书,或通过学校评审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以及在外单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现在职在岗,申请首聘或续聘。
(二) 院内合同卫生技术人员:
由医院参照学校固定编制人员评审方法、规定和程序,并依照合同约定、岗位要求、学术水平、业绩条件等对申报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择优给予聘任。
二、评聘条件:
(一)2015年评聘工作,严格按照中大人事〔2008〕17号、人事〔2009〕118号、人事〔2009〕197号、人事〔2010〕85号、人事〔2011〕81号、人事〔2012〕80号、人事〔2012〕81号、人事〔2013〕99号、人事〔2014〕22号、人事〔2014〕94号、人事〔2015〕106号文件及本文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人员在国内期刊发表论文,按2013年中国科技期刊CSCD被引频次300名排行表计分;未被收入CSCD被引频次300名排行表的论文,继续按学校人事〔2010〕85号文及《全国一级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主办影响因子0.35以上“中华”“中国”系列医学期刊一览表》的规定计分;被SCI 收录的论文,按最新公布的SCI影响因子一览表计分(该标准暂未明确,将另行挂网,请留意医院网站人事处网页晋升专栏)。
三、重要提示:
(一)相关文件及表格下载途径:医院网页→管理部门→人事处→晋升→2015年卫生系列晋升文件、表格(密码2015)。相关表格务请填写2015年版本(见下载的表格)。
(二)提交材料时间:申报高级:9月14、15日(送审材料也必须于15日前提交)
申报中级、初级(不含首次聘任):9月16、17日
每天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提交材料地点:1号楼17楼东边原普外办公室(人事处晋升工作办公室)
为使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请大家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具体日程安排可详见附件1。
(三)提交材料目录:详见附件2。其中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的材料袋(请9月2日、6日前自行到2号楼7楼人事科领取)上另列了相应级别的目录提示,请认真阅读并按照提交。
(四)相关表格中“科室负责人签章”栏目的签章范围明确如下:1、医教研、技药人员由学科带头人、专科主任和大科主任签署意见;2、护理人员由区护长、科护长签署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由护理部签署。
(五)高级《业绩推荐表》中“岗位业绩综合评价意见”、“任现职以来岗位业绩综合评价意见”和《评审表》中“科室综合评价意见”是评审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参考依据,请各科室务必认真填写。
(六)申报教医研/护技药系列高级资格业绩推荐表中的科研业绩,请严格按表格中的“提示”填写。其他业绩统一填写到《申报高级资格其他科研业绩清单》中。
(七)所提交科研业绩证明材料应与业绩推荐表或业绩考核计分表所填内容及顺序一致。
(八)2015年评聘条件个别条款调整,请关注附件材料中的“2015年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汇编”(见下载文件)。
四、业务考核:
申报晋升、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完成学校医管处组织的业务考核,具体事宜由医务处、护理部负责;申报中初级职务者由科室(护理人员由护理部)组织理论、技能操作考核。
五、纪律要求:
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交有关材料,一经发现并核实弄虚作假,取消当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六、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执行。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580元,论著鉴定费:正高每人300元,副高每人200元。中级职称(含“以考代评”申请聘任,下同)评审费每人45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80元。单位代收后,按规定上交学校,专款专用。我院拟统一从工资中代扣相关费用,届时将通知本人在扣费名单上签名确认。
凡申请初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通过学校评审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在外单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首聘或续聘人员,以及按照人事〔2014〕5号文第二条规定申请聘任相应医疗职务的人员,均不收取评审费。
2015年9月14日起至2016年1月,人事科晋升工作将在1号楼17楼东边原普外办公室进行。联系电话:8034、8030、87332678(新办公地点联系电话8034)。
人 事 处
2015年9月2日
附件 1.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间安排表
2.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提交材料目录(含高中初各个级别,共8个sheet,请下载并按不同系列不同级别查询)
附件1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时 间 | 内 容 |
1 | 9月2、6日 | 通知印发全院,申报高中级人员到2号楼7楼人事科领取材料袋; |
2 | 9月14日、15日 | 申报高级人员到1号楼17楼东边原普外办公室提交评审材料(含送审论文材料); |
3 | 9月16日、17日 | 申报中初级人员(不含首聘初级)到1号楼17楼东边原普外办公室提交评审材料; |
4 | 9月21日 | 各医院上报论文送审材料; |
5 | 9月25日前 | 各医院上报报名表、汇总表; |
6 | 10月15日前 | 完成校内论文送审; |
7 | 10月22日前 | 完成教医研、护技药系列业务考核; |
8 | 10月23日前 | 完成教学、科研业绩计分;完成中级职称业务能力考核;完成校外论文送审; |
9 | 10月30日前 | 完成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及评审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 |
10 | 11月6日前 | 各医院上报高级资格人员材料; |
11 | 11月18日前 | 学校召开学科组评审会议; |
12 | 11月20日前 | 通过学科组评审人员材料退回各医院; |
13 | 12月2日前 | 各医院召开中评委会、聘任委员会;医院对通过中初级资格及正副高资格推荐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
14 | 12月9日前 | 各医院上报通过正、副高级资格及聘任高级职务人员材料; |
15 | 12月中下旬 | 学校召开卫生高评委会,并对通过正副高级资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
16 | 2016年1月 | 学校批准并发文公布通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医院发文公布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 |